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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在什么情形下不得行使?🤔

发布时间:2025-05-09 08:03:13来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先诉抗辩权”这个词,但你知道它具体是什么意思吗🧐?简单来说,先诉抗辩权是指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一般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向债务人追偿,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在哪些情形下,一般保证人的这一权利不得行使呢?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1️⃣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 法院已经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并中止了执行程序。💼

3️⃣ 债权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债务人已丧失清偿能力,比如债务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无法工作。💪

4️⃣ 保证人主动放弃了这一权利。放弃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声明,也可以是在某些行为上明确表示不再主张此权利。📝

这些情况的存在,旨在平衡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权益,确保债权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实现。因此,了解这些规则对于维护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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