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几个法制宣传日第十八个】2019年12月4日是中国的第十八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虽然这两个日子在实际操作中常常被合并进行,但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意义和背景。
“国家宪法日”设立于2014年,旨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而“全国法制宣传日”则始于2001年,最初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从2014年起,“全国法制宣传日”与“国家宪法日”合并,统一以“宪法日”的形式开展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宪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相关数据,以下是一个简要总结表格:
年份 | 宪法日/法制宣传日名称 | 是第几个 |
2001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第一个 |
2002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第二个 |
... | ... | ... |
2014 | 国家宪法日 / 全国法制宣传日 | 第十三个 |
2015 | 国家宪法日 | 第十四个 |
2016 | 国家宪法日 | 第十五个 |
2017 | 国家宪法日 | 第十六个 |
2018 | 国家宪法日 | 第十七个 |
2019 | 国家宪法日 | 第十八个 |
通过这个表格可以看出,自2014年起,“全国法制宣传日”正式更名为“国家宪法日”,标志着我国法治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对宪法权威的尊重,也反映出国家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的坚定决心。
总的来说,2019年12月4日作为第十八个“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回顾过去法治成果的重要时刻,更是展望未来法治建设方向的关键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