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辖区水上交通执法力度,逐步提升水上安全监管装备配置水平,长顺县交通运输局现就水上安全监管装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顺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水上安全监管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现场执法记录仪、全国对讲机、指挥棒、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无人机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3.项目预算:5万元人民币。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5.质保期限:整体项目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出具书面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出具书面履约承诺书)。

4.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法来源渠道。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项目内容。

三、报名及文件提交

1. 报名及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1)线下获取地点长顺县交通运输局一楼执法大队办公室(长顺县城南汽车站旁)。

(2)线上获取,有意向投标人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登记,提供获取要求中的相应电子文件。

3.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密封的报价材料内容需包含资格材料、报价明细、售后服务承诺,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比选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16日,地点:长顺县交通运输局一楼会议室。

四、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比法,符合资质及产品质量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854—6821966

长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0日

9.10长顺县交通执法大队装备报价单 .xlsx